5月27日,行政管理学院与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人才培养与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泰山蓝天事务所郭桂林、朱宝民、王群、杨翠萍,行政管理学院副院长丁海奎,辅导员赵凯,教学老师郝梦园出席仪式。
丁院长代表我院对蓝天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合作帮助表示感谢,对改律所表现出的社会责任表示赞许。他表示,“学院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蓝天律师事务所为我们提供了优质的实习实践条件,衷心祝愿我们的合作圆满成功,事务所的事业蒸蒸日上。“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郭主任在会上为我们介绍了所发展历程、发展理念、发展业绩以及致力于建设具有“浩然正气、蓬勃朝气、创新锐气、必胜志气”律师队伍的创办初心。他高度评价了我院在法律方面的专业水准,希望双方通过签署落实产学研育人基地协议,加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共同进步。
随后,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建共育人才培养与教学实践基地,在教学、实习、科研、学生实践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为我院学生进一步开展实践教学提供了新的平台,是校企合作育人思路的又一次贯彻。为学生无缝衔接学校学习、社会实践提供了媒介,为社会高水平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可能。
(图/文 行政管理学院)